随班就读实施办法
- 2023-03-1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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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班就读工作是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主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现提出如下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全县随班就读工作在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教育、财政、民政、卫生、残联、公安、计生、建设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在教育系统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教育局有关科室、教研室、特教学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巡回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全县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和实施。各乡镇场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特教管理员负责本镇、校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
二、教育安置
1.入学对象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入学年龄为6-15周岁。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智力障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学生,必须是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其中,视力障碍须为较好眼睛最佳矫正视力在0.05至0.3之间的低视力儿童。听力障碍为听力损失程度在41db至80db(分贝)的轻度听障儿童。智力障碍为认识活动持续障碍,学习能力和生活适应行为低于同龄儿童的水平,并经韦氏量表检测IQ(智商)值50-70之间轻度弱智儿童。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智障、视障、听障儿童少年,由特教学校接纳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随班就读的学生必须是经过县特教学校或县级以上医院检测,县随班就读工作指导小组确认的残疾学生。
2.入学办法小学和初中有接纳本服务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义务和责任,任何学校都不得拒收。小学的听残和视残学生还可选择到镇中心小学就读。一个班级最多接纳3名随读学生,同一类别残疾学生不超过2人。
3.补偿措施 使用助视器(助听器)是提高视力(减轻听力损失程度)的重要补偿手段。低视力儿童少年须戴助视器学习,或将课文复印放大到以适合阅读为度,并做到一人一桌、安装台灯;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须在进行听力检测、了解听力损失程度的基础上,选配适合的助听器。
三、学籍管理
1.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后,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取得普、特双重学籍,给予统编学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学、休学或退学。
2.全县各类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名册存特教学校备案,实行所在学校和特教学校双重学籍管理。
3.普通学校的随班就读学生如果接受知识困难,家长提出转到特教学校的,应及时办理。特教学校的学生如康复情况较好,能够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者也应及时办理,并为其补办普校学籍。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纳入普通学校学籍管理。
四、学制与教材
1.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接受义务教育年龄一般不超过16周岁。对残疾程度严重、接受知识困难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和学生的同意后,可采取“留课不留级”的方法编班教学,在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后,发给《九年义务教育证书》。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使用普通学校同年级教材,教材可以作适度弹性处理
五、教学管理
1.制定个别教学计划,应贴近残疾学生补偿效果、语言交往能力、智力发展水平、原有知识基础以及家长参与程度等实际,具体应遵循适度性、补偿性、互补性、规范性的原则。制定随班就读个别教学计划的课程范围,主要是残疾学生参与群体学习难度大的学科或学科中的部分教材内容。每学期开学一月内,县特教指导中心组织对各乡镇场中心学校个别教学计划检查评比活动。
2.坚持个别教学。随班就读的主要特点是以个别教学活动为中心。在各班整体教学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任课教师的主导作用,围绕课堂集体教学内容,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教学内容的课前预习个别引导,教学重点的课堂个别指导,教学难点的课后个别辅导。每份随班就读课教案至少设计一个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学环节。每节随班就读课,都至少落实一项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学措施。
3.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对残疾儿童少年应予以“特殊照顾”:
一是座位安排在前二、三排的中间,并安排学习成绩好、乐于助人的同学与其同桌,做“助学伙伴”;
二是课前任课教师要检查其助视器或助听器能否正常工作;
三是教师讲课适当放慢速度,适当提高讲话音量,并尽量让听力语言残疾学生看清口形;
四是教师备课时必须选择适合残疾学生学习水平的内容给以个别练习或板演;
五是教师尽可能提供一些相关资料给学生,帮助他们理解课堂教学内容;
此外,还可运用自然手势、“以笔代口”或演示等方法辅助教学。
4.学校和随班就读的任课教师要充分发挥家长在教学中的辅导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家长参与教学,帮助家长熟悉教材,力求当日功课当日复习巩固。
5.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都要创造条件建立资源教室,添置必要的图书资料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的学习和康复提供良好的环境。
六、特教学校的辐射作用
1.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是特教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特教学校应充分发挥其辐射作用,努力成为随班就读教学的研究中心,推动随班就读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随班就读辅导小组,承担师资培训,信息咨询,残疾检测,巡回辅导,尤其是帮助残疾学生选配助视器或助听器和指导家长及学生使用保养,帮助教师制定个别教学计划等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研活动,帮助随班就读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七、教师管理
1.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应挑选热爱残疾学生、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如师资有变化,学校必须预先安排交接老师,做好交接班前必要的准备工作,以适应教学。
2.各校要在充分肯定既完成集体教学任务,又使残疾学生取得良好身心缺陷补偿和文化知识学习效果的教师的业绩。在表彰先进、晋升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担任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教师。
八、考核评估
1.随班就读工作人员工作量计算标准:特教管理员的随班就读工作占本人总工作量的1/3。随班就读学生每1人按正常学生3人计入随班就读教师工作量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应从思想品德、身心补偿、文化知识、劳动技能等方面,以残疾学生在其自身原有基础上的提高程度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可通过抽样测试、随堂听课、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文化基础知识的考核,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对残疾学生个体的发展进行考核。教师可依据学生的残疾程度和可接受性原则单独命题,考查学生文化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二是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实绩的考核。随班就读学生与全班普通学生同试卷内容、同判分标准的考核时,任课教师可按卷面原始得分计算合格率和均分,也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班级合格率= 班级均分= 优良率依卷面实得分统计。
九、档案管理
1.普通学校要对随班就读的学生逐人建立教学档案。残疾检测原始资料、教育鉴定、个别教学计划、辅导记录、学习成绩考查试卷和素质发展方面的其它材料都要装入残疾学生《成长袋》内,并妥善保管,随学生就读学校的变更进行交接。残疾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后,其《成长袋》交特教学校统一保存。
2.各小学、初中,特教学校要按随班就读学生的残疾类别分别建立花名册。特教学校还要建立学习成绩册、巡回辅导记录册、教学实验等档案。除此之外,对听残学生还要尽可能储存听力语言发展情况的音像资料。
十、经费投入
1.县教育局每年拨付一次专项经费,建立助残基金,专项用于特教事业。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所必需的助听器、助视器、收录机和复印放大教材等学习用具的经费,原则上由学生家长负担。如确实经济困难的,可由家长申请,学校资助。
十一、督导检查
县特教指导中心每年都将对小学和初中的随班就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每两年一次表彰和奖励在随班就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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